淮海工学院是隶属江苏省教育厅的一所本科院校。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4年学校又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我校共拥有三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海洋科学、机械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二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工程硕士(测绘工程)和农业推广。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约80左右,其中学术型研究生约5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约3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报考和上线情况全校统一调剂使用。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研究生在完成培养的各个环节后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其中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程。 (3)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按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09日至11月12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可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六、复试 (一)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二)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 (三)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目录。 (四)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三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年6月发放,录取新生于2016年秋季入学。 十、学费和奖学金 1、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以及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 2、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奖学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是每生每年20000元。 4、学业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设置新生奖学金,于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发放。
等级 |
条件 |
奖学金标准 |
特等 |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50分及以上 |
10000元 |
一等 |
30分及以上 |
5000元 |
二等 |
10分及以上 |
3000元 |
三等 |
达到复试分数线 |
2000元 |
(2)学业奖学金 根据江苏省《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号》文件精神,设置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的研究生都能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校另行制定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学业奖学金 (研一、研二、研三) |
等级 |
比例 |
奖学金标准 |
一等 |
15% |
10000元 |
二等 |
35% |
8000元 |
三等 |
50% |
6000元 |
5、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十一、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三)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向我校研究生处咨询。 十三、联系方式 淮海工学院单位代码:11641 联系人:舒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43 13851263018 13812337126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59# 研究生处22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