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合理利用实验室现有的仪器设备,实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管理目的,更好地为广大师生科研提供服务,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淮海工学院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工院发〔2012〕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实验室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采取预约制。做实验的师生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预约,填写“研究工作申请表”,申请表上必须有指导教师的亲笔签字,预约申请获批后,再填写一张“预约单”,方可进实验室做实验。实验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段内,如需在工作时段外进入实验室,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办理预约手续。
二、预约时间规定。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以预约时间段为准,预约要明确起止时间,仪器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控制在该时间段内;进场人数要合理预计,避免拖延时间影响他人实验。预约时间起始时间30分钟后仍无人到场,视为取消该预约,无故取消者,3日内无再次预约资格。
三、预约者应遵守实验室工作纪律。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带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预约者在实验室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上网、看影视剧、吃零食等。
四、仪器设备使用培训规定。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仪器设备管理者的培训,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相关设备。操作时应严格按照说明操作,做好自身防护;实验中注意环境温度、湿度、连续工作时间、电源电压等,并注意防潮、防尘、防腐。
五、进入实验室工作,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实验中保持地面、操作台面无灰尘,试验台抽屉内、试剂架、仪器架和通风橱内要摆放整齐有序,合乎要求。所有药品、样品、溶液都应该有标签,标识清晰规范,不能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符的物品,同时注意防尘、防潮、防震及防冻。
六、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反映,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换设备。贵重精密设备如Nikon生物荧光显微镜、多色荧光定量PCR系统等应在老师指导下进行操作。
七、 实验中必须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严禁玩忽职守。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照规范使用,停水、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
八、实验过程中应尽量小心,避免造成精密仪器的损坏。在实验中如有损坏设备、器皿、工具的,实验人员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填写报损单。
九、实验结束后,清洗实验用具,将所有的仪器设备恢复原位,位置摆放必须合乎要求,整洁有序,便于再次使用,并清扫实验场地,妥善处理有毒有害的实验垃圾,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和气阀,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仪器设备预约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消防安全、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等相关规定。对于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本实验室将进行责任厘定,并向学院提出处理建议,重大事故将通过学院上报学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海洋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