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领域 (学科领域代码:095108) 一、学科领域介绍 渔业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是有关渔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推广与有关管理的专业性学位。主要面向渔业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校以及相关单位,侧重培养渔业科技成果的开发与应用、推广与管理的应用型和复合型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 淮海工学院渔业推广领域现有专职教师14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8人,渔业领域专职教师积极参与省“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农技人员培训”、“江苏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科技团队进企业”等服务活动,锻炼了一支既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了解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较强教师队伍。聘请来自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赣榆县佳信水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校外兼职导师13人,其全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淮海工学院牵头的“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点建设为农业硕士的培养提供了实践和案例教学平台。目前,本领域拥有“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江苏省海洋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科研平台;“水产养殖学实验室”等7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以及与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共建的“江苏省海水甲壳动物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等4个科技服务和推广平台。渔业领域建有教学实习和政产学研合作平台16个,平台遍布江苏各地,既有以江苏海洋水产研究所为依托的江苏省海水增养殖技术及种苗中心等为代表的海水养殖合作平台,也有以江苏中洋集团为代表的淡水养殖合作平台;还有以赣榆县佳信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研究生工作站4个,保证了各类生产实践能够顺利完成。这些平台和基地的建设和运行,为渔业领域农业推广专业硕士的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培养目标 渔业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是有关渔业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的专业性学位,主要为渔业新技术研究与应用,渔业新品种开发及推广、渔业教育和科的研、渔业管理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1.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渔业领域)获得者应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我国渔业现代化和渔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服务。 2.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渔业领域)获得者应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水产动物增养殖、人工繁殖、新品种选育与推广;水产动物病害防治与监控;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水产品安全生产及渔业生态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较高层次的水产技术推广、开发、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3. 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三、研究方向 1. 水产动物增养殖;2. 水产养殖新品种培育与推广;3. 水产动物病害防治与监控;4. 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5. 渔业安全生产及管理等。 四、学制 学习年限2~3年。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本领域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体现综合性、实用性和前沿性,突出海洋特色,加强校企合作,依托政产学研合作平和研究生工作站,让企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强化实践教学,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12个月的实践环节。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
分类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 学期 |
学时 |
学分 |
备注 |
学位 课程 |
公共 课程 |
5110030020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1 |
36 |
2 |
必修 |
5112000010 |
基础英语 |
1 |
36 |
2 |
5110030010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2 |
18 |
1 |
5105030120 |
农业推广理论与实践 |
1 |
36 |
2 |
5105030130 |
农业科技与“三农”政策 |
1 |
36 |
2 |
5105030140 |
农业传播技术与应用 |
1 |
36 |
2 |
专业 课程 |
5105030170 |
渔业政策与法规 |
1 |
36 |
2 |
必修 |
5105030180 |
水域环境保护 |
1 |
36 |
2 |
5105030280 |
水产动物营养饲料学 |
2 |
36 |
2 |
5105030220 |
水产动植物病害及其诊治技术 |
2 |
36 |
2 |
5105030290 |
科技论文写作 |
2 |
18 |
1 |
5105030230 |
水产养殖案例分析 |
2 |
18 |
1 |
非学位课程 |
选修课程 |
5105030240 |
高级水生生物学 |
2 |
36 |
2 |
选修≥6学分 |
5105030150 |
水产动物增养殖学 |
2 |
36 |
2 |
5105030250 |
水产经济动物养殖技术专题 |
2 |
36 |
2 |
5105030260 |
海藻栽培学 |
2 |
36 |
2 |
5105030270 |
生物饵料培养学 |
2 |
36 |
2 |
5105030300 |
科技文献检索 |
2 |
18 |
1 |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
学制为2年的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3学期前4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学制为3年的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4学期前4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
1 |
|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
硕士生学位论文完成后、送审前,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所列出的已发表或已投稿论文、其他科研成果以及硕士生个人撰写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2000字心得进行审核 |
1 |
|
专业实践 与专业能 力环节 |
专业实践 考核 |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硕士生应制定并提交实践学习计划、进行专业实践,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
6 |
本环节考核总学分≥10学分 |
专业能力 考核 |
发表学术论文、开展科研实践、参加课外作品竞赛、进行发明创造等 |
≥4 |
补修与自选 |
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录取的硕士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补修2门本学科专业的本科生专业主干课程并取得及格或以上成绩。硕士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从事课题研究的需要,自行选修课程。自选与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
六、创新创业教育与要求 实行校企协同全流程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培养体系。学生入学后,由指导教师和企业研究生导师,共同开展研究生选课、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和专业实践管理等工作。双导师共同制定目标协同、理论协同、实践协同、平台协同和创新协同的《校企协同研究生全流程个人培养计划》,共同考核评价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受聘为淮海工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企业导师与研究生指导教师共同指导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指导研究生制定《学期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保障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与教学实践内容时间同步、教学同步、实践同步和标准同步。 七、其他要求 1. 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入学以后,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通过行(企)业和我校组成的导师团队审核。根据行(企)业需求调整研究生的学习课程与培养计划。 2. 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报告。根据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于入学后第2学期末或第3学期中进行中期报告。重点汇报论文工作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3. 中期考核依照《淮海工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 必修环节考核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淮海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